這是一般居留程序嗎?
官方服務頁適用於「其他人士」申請居留許可。若你的申請是以澳門居民家團關係為核心,請同時比較下方家團成員服務;兩者不應混為同一張表或同一份文件清單。
澳門居留與家庭團聚申請指南
先選對服務,才開始準備文件。本頁把兩條常見官方路徑分開寫清楚:誰應閱讀哪一條、要準備甚麼、怎樣遞交,以及遞交後應留意甚麼。
第一步
請按你的主要情況閱讀;不肯定時,先在官方頁核對服務對象,不要自行猜測或直接下載表格。
路徑 A · 一般居留
以下是「其他人士申請」官方服務頁列出的主要準備方向。不同申請原因會有額外文件,請勿只憑這張清單判定自己已符合資格。
官方服務頁適用於「其他人士」申請居留許可。若你的申請是以澳門居民家團關係為核心,請同時比較下方家團成員服務;兩者不應混為同一張表或同一份文件清單。
申請人可親身辦理,亦可由合法代理人代辦。一般遞交影印本時要出示正本核對;代理人須按官方要求提供經鑑證的委託書及身份證明文件。出發前請再核對受理地點、截籌及預約安排。
主管部門接收申請後會發出《接收申請收據》。官方頁說明,如文件有可補正的缺漏或不當,會通知申請人補正;不要忽略通知或自行假設程序已完成。
按官方通知處理所需的保證文件及適用費用,並在指定時間內領取《居留許可證明》。官方頁亦說明,領取證明後需按要求向身份證明局辦理居民身份證;每一步的期限以通知書和現行官方頁為準。
路徑 B · 家庭團聚
這是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家團成員的獨立服務。開始前,先確認你的關係是否屬官方所指的「家團」,而不是只以日常稱呼判斷。
官方頁將服務對象表述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的家團成員,並要求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親屬關係是否適用,應以主管部門的正式核對為準。
可由申請人親身辦理或由合法代理人提出。官方頁要求一般在遞交副本時出示正本核對;若不能出示原本,請直接向服務頁核對經鑑證副本的處理要求。
官方服務另設申請/續期、更新地址、更新身份資料及取消等入口。家團成員的逗留特別許可有效期及續期安排受官方規定與個案影響;請提前查看現行頁面。
保存申請資料與收據,按官方系統查詢進度;如住址、身份資料、學籍或家庭情況有改變,不要等待下次續期,應先核對相應的官方更新服務。
提交前最後核對
請帶著你已整理好的文件類別與問題,回到上方對應官方頁核對最新表格、文件有效期、翻譯/認證要求、費用、預約、受理時間與個案特別要求。不要以網站摘要取代政府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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